我局参加广东省2006年"诚信兴商宣传月" 活动
- 2006/09/12 15:22:00
- 来源:中港四航局-gzpcc
- 作者:
- 4632次阅读
我局参加广东省2006年"诚信兴商宣传月" 活动
阮祥发出席活动启动仪式并代表我局签约
9月5日上午,广东省2006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开幕式暨企业"诚信兴商"签约仪式在广州隆重举行。省整规办、省委宣传部、省经贸委等 15 个单位的领导和50家企业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约 200 人参加了有关活动。广东省 2006 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组委会主任、省整规办主任刘晓捷出席开幕式并致辞。我局党委副书记阮祥发应邀出席启动仪式,并签署了《"诚信兴商"公约》责任书,标志着我局2006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正式开始。
会上,阮副书记代表广东省国有企业在大会作了《建设诚信文化塑造诚信企业》发言,介绍了我局近年来的诚信四航建设工作情况和企业快速发展情况,我局诚信企业建设的良好成效和经验以及良好的社会信誉受到大会的关注与好评。根据会议安排,阮副书记和民营企业家广东志高空调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兴浩、广州立白集团第一副总裁陈凯臣共三家企业代表在会上作了发言,也是仅有的一家国有企业代表发言。阮副书记表示,我局将积极响应本次大会的号召,积极参加广东省部署的"诚信兴商"活动和"广东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认真遵守"广东企业诚信公约";并利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在全体员工中积极开展诚信教育,积极树立诚信意识,营造诚信氛围,用诚信发展先进生产力,靠诚信拓展社会市场,以诚信打造精品工程,用诚信塑造企业新形象,努力建设优秀的四航诚信形象,为推动广东省企业诚信建设、构建和谐广东做出积极的贡献!
有关链接:
一、相关背景和会议内容
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宣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卫生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外汇局、中国企业联合会、消费者协会等 13 个单位决定从2006年9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是活动的主题。活动旨在普及信用知识,增强信用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重点宣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八荣八耻"社会注意荣辱观的重要论述,有关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诚信建设的法律法规,以及价格、商务、卫生、海关、税务、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外汇等系统以及企业和消费者协会开展诚信建设的进展、成果和有益经验,在"百城万店无假货"、"共铸诚信"、"价格诚信"、"诚信纳税"、"守合同,重信用"、"质量诚信"、"诚信单位"等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企业和个人典型,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工作进展和成果。
广东省按照国家有关单位的部署,迅速成立了广东省 2006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组委会和办公室,制定了活动方案,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在9月份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诚信兴商"宣传活动。
刘晓捷在开幕式上介绍了本次宣传月活动的有关背景资料和广东省在"诚信兴商"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情况。他指出,按照国家有关单位文件精神,以后每年 9月份都要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并以此加快推进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步伐。他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办好今年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一是要把诚信宣传教育、"诚信兴商"创建活动和诚信制度建设三者有机结合起来,丰富活动内容。二是要突出重点,宣传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关系最紧密的事件,解决一些实实在在的问题。三是要充分调动各主要媒体的积极性,形成宣传大攻势,扩大活动影响力。四是要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法。五是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意识,把"诚信兴商"活动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
二、共铸诚信 厚德载业
--广东百家企业诚信建设倡议书
全省企业界:
为弘扬中华民族的诚信传统美德,推动广东经济的持续良性发展,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广东省企业家协会作为联系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偕同全省企业,积极响应广东省委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的号召和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强我省信用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致力于团结我省各类经济组织,加强企业自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打造"诚信"广东,在此,广东百家企业共同向全省企业界发出倡议:
一、加强诚信意识。将诚信作为企业的经营理念,构建以诚信为核心的企业文化,树立全员诚信意识,将诚信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
二、开展诚信教育。深入开展诚信教育,把诚信教育作为企业发展的根本大计,用诚信理念武装员工,倡导良好的社会诚信风尚。
三、自觉诚信守法。严格遵守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环境保护法》《食品卫生法》《税收征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四、营造诚信氛围。倡导诚信经营,杜绝营私舞弊和弄虚作假行为,力求实现企业信息公开透明,努力营造诚信氛围。
五、强化诚信责任。企业要肩负起诚信建设的重任,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社会负责,对企业负责,对员工负责。
六、建立诚信制度。完善诚信制度建设,制订规范的诚信条例和守则,简单易行、便于操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奖惩分明。
七、坚持诚信经营。守合同,重信用,视"诚信"为企业生存之本、发展之基,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自觉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
八、创建诚信品牌。强化企业信誉建设,全面推进质量体系及各种资质认证,注重绿色循环经济,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信用体系,创建诚信品牌。
九、遵守诚信公约。创建诚信公约,恪守诚信公约,加强行业自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各行业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十、表彰诚信模范。充分发挥省企业联合会在全省企业诚信建设中的指导、监督和协调作用,树立榜样,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充分发挥模范的带动作用。
为全面倡导我省企业开展诚信建设,营造良好的市场信用环境,促进我省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呼吁,全省企业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共铸诚信,共谋发展,争当诚信企业,共创"诚信广东"。
广东省诚信建设百家企业倡议
2006年9月 5 日
三、广东企业诚信公约
为了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打造"诚信广东"新形象,促进全省企业共同参与诚信事业,树立广东企业良好的信誉,由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广东省企业家协会牵头,组织广东企业界共同发起"诚信公约",共同履行公约宣言,进一步提高公约成员的良好形象和社会信誉度。
鉴于参加诚信公约的各企业愿意精诚合作,并愿意遵守诚信公约中的各项约定,现缔结以下公约。
本公约代表缔约成员的共同意愿,是具有共同约束力的行为准则,各缔约成员承诺以本公约为最高行为准则。
第一条:设立广东省企业联合会企业诚信公约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作委员会)。参加缔约的企业必须指定专人进行日常业务的联系和协调,工作委员会是联络、协调、服务的机构,并不具备强制执行力。
第二条:本公约的宗旨是:宣传诚信理念,树立诚信意识,共建诚信广东。
第三条:本公约的目的是:
(1)推动企业界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行业自律,营造企业和谐的发展环境,维护消费者、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
(2)协调、统一缔约成员的行动,以诚信打造和争创企业品牌、商品品牌、服务品牌,树立广东企业和经营者诚信经营的整体形象。
第四条:公约成员
为便于监督、管理、协调与服务,凡承认并履行本公约的企业,在本公约上签字后即成为广东省企业联合会企业诚信公约会员。
第五条:公约成员必须恪守以下准则:
一、严格遵守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环境保护法》《食品卫生法》《税收征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二、加强诚信意识。将诚信作为企业的经营理念,构建以诚信为核心的企业文化,树立全员诚信意识,将诚信贯穿于企业一切经营活动中。
三、开展诚信教育。深入开展诚信教育,把诚信教育作为企业发展的根本大计,用诚信理念武装员工,倡导良好的社会诚信风尚。
四、营造诚信氛围。倡导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杜绝营私舞弊和弄虚作假行为,力求实现企业信息公开透明,努力营造诚信氛围。
五、建立诚信制度。完善诚信制度建设,制订规范的诚信条例和守则,简单易行、便于操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奖惩分明。
六、强化诚信责任。企业要肩负起诚信建设的重任,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诚信责任,对社会负责,对企业负责,对员工负责。
七、坚持诚信经营。守合同,重信用,视"诚信"为企业生存之本、发展之基,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
八、创建诚信品牌。强化企业信誉建设,优化企业品格塑造,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信用体系,创建诚信品牌,打造百年老店。
九、遵守诚信公约。恪守诚信公约,加强企业自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诚信公约承诺的监督。
十、各公约成员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把企业的基本概况、信用评价、企业自律、消费者反映、舆论监督、荣誉称号等内容实事求是地记入诚信档案,客观反映企业诚实守信情况。
第六条:开展表彰诚信先进活动
授予遵守公约成员年度"广东省诚信示范企业"等荣誉称号。
第七条:解释
本公约解释权属于工作委员会。
第八条:退出
缔约成员自愿退出本组织的,由工作委员会通知全体会员。但退出后必须继续履行对消费者和本组织的所有未尽义务。
第九条:签约时间、地点
本公约于2006年 月 日签字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
本公约之正本存放于广东省企业联合会档案库,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应将副本送到公约成员单位。
第十条:公约生效
为信守本规定,签字人已被正式授权签署本公约书。
企业全权代表在本公约上郑重签字,并加盖公章。
企业全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
二00六年 月 日
四、建设诚信文化 塑造诚信企业
--四航局党委副书记阮祥发在"诚信兴商"宣传月开幕上的发言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朋友:
我来自中港第四航务工程局。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广东省国有企业界的全体同仁,对省整顿办、省委宣传部等15个部门组织开展的"诚信兴商"活动表示坚决拥护,对"广东省2006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正式启动,表示热烈的祝贺!同时,也感谢大会组织者给我这个机会,和大家一起交流企业诚信建设的体会。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公民道德的基本规范。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现代生活赋予其更丰富的内容,诚信不仅是一种品行,更是一种责任;不仅是一种道义,更是一种准则;不仅是一种声誉,更是一种资源。就个人而言,诚信是高尚的人格力量;就企业而言,诚信是宝贵的无形资产;就社会而言,诚信是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就国家而言,诚信是良好的国际形象。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社会更加呼唤诚信,市场更加渴望诚信。
早在2003年9月,全国整规办、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司法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等六部门就共同下发了《关于开展社会诚信宣传教育的工作意见》,号召大力加强诚信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诚信意识,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加快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今年三月,胡锦涛总书记又发表了"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提出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从而将诚信建设提高到全党全民教育的新高度。在这种新形势下,开展"诚信兴商"活动,是经济领域践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具体体现,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对构建和谐广东具有重要意义。
诚信,是我局建局55年传承下来的职业道德,也是一以贯之的行动指南。近几年来,我局大力推进企业诚信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果。我们认为,企业只有诚实守信,才能长远发展。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在全面推进企业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始终将诚信教育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2004年,我局广泛开展了以"共铸诚信四航"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局党政共同发出了《关于开展诚信教育活动的通知》,从四个方面加强诚信建设工作。一是抓教育,树立诚信意识;二是立规范,建立诚信机制;三是攻重点,整治突出问题;四是抓典型,营造诚信氛围。在"共铸诚信四航"活动中,我们在局属单位中广泛开展了诚信专题演讲比赛,在此基础上,又组织了演讲团前往工地进行演讲,使广大职工受到了深刻的教育。我们还开展了征文活动,将论文、体会和典型案例汇编成书,组织职工进行学习。为了从组织体制上保证诚信建设的顺利推进,我局设立了企业总法律顾问,作为领导班子成员参与重大问题的源头决策。同时还设立了法律事务处,具体负责法律事务工作,从而进一步规范了合同管理,规避了一些法律风险,减少了合同纠纷,大大提高了合同的履约能力。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求局属单位和全局职工自觉践行诚实守信的理念,严格认真地履行各项合同,从而赢得了广大业主的高度信任。实践使我们深刻体会到,诚信是企业宝贵的无形财产。我局近几年能有快速的发展,企业的总产值从2002年的17亿元增长到今年60亿元,合同额可望突破100亿元,这与抓诚信建设是分不开的。通过开展诚信教育,推进企业文化建设,也使企业的信誉得到提升。近几年,我局先后荣获了全国企业文化优秀奖、中央企业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安全生产优秀施工企业、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诚信企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及广东省诚信示范企业等一系列的荣誉称号。
当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企业诚信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而塑铸"诚信四航"也是我局一个永恒的主题。我们将积极响应本次大会的号召,积极参加我省部署的"诚信兴商"活动和"广东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我们将利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有利时机,进一步用在全体员工中积极开展诚信教育,积极树立诚信意识,营造诚信氛围,认真遵守"广东企业诚信公约",坚决做到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信守合同,讲求信用,安全生产,合法用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决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诚信发展先进生产力,靠诚信拓展社会市场,以诚信打造精品工程,用诚信塑造企业新形象,努力建设优秀的四航诚信形象,为推动我省企业诚信建设、构建和谐广东做出我们积极的贡献!
谢谢!
二OO六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