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航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今年第三次集体学习
- 2018/05/25 14:47:00
- 来源:党工部、法律事务部
- 作者:许颖敏、董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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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四航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18年第三次集体学习。四航局党委书记、董事长梁卓仁主持会议,四航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本部各部门党员负责人,广州地区各单位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及法律人员等逾70人参加学习。
本次学习邀请了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广东财经大学粤港澳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朱孔武作题为《2018年<宪法修正案>解读》的专题辅导。朱教授围绕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什么要修改宪法、本次宪法修改的原则和要求、具体修改的内容、充实宪法的重大制度规定、对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重要作用、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等,讲授了一堂精彩的宪法课。专题辅导对全面领会、深刻把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梁卓仁就四航局领导干部全面、深入学习《宪法修正案》提出要求:一要着眼于新时代、新任务、新使命,充分认识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宪法修改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宪法修改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宪法修改是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二要着眼于尊崇宪法维护宪法,自觉加强对宪法修正案的学习。要把学习宪法同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深刻认识宪法的深厚根基;要把学习宪法同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深刻认识宪法的精神内涵。三要尊崇学习遵守运用宪法,开创依法治企工作新局面。要切实抓住党员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要真正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在学习宪法上先走一步、走深一层,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各项工作,努力推动并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要大力打造企业法治合规文化,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治理念。各级领导干部要将外界的、强制性的法律约束转变为内在的、自觉的行为准则,“知法于心,守法于行”。
梁卓仁强调,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学习宣传宪法列入党委(党总支)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好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全力抓好宪法的贯彻实施,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自觉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权威的捍卫者、宪法实施的推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