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新沙港区二期工程开工
- 2018/04/02 09:10:00
- 来源:二公司
- 作者:李文章、黄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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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四航局承建的广州港新沙港区11号12号通用泊位及驳船泊位工程举行开工仪式。四航局总经理李惠明,副总经理方丘洚出席了仪式。
方丘洚代表四航局致辞,对广州港集团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四航局的信任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为四航局能够参与这一重大工程建设,服务广州经济发展感到荣幸。他表示,60年多来,四航局几乎参与了广州港集团所有港区的建设,其中新沙港一期工程、南沙港二期工程分别荣获“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南沙港一期工程荣获“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为广州港集团的发展提供了优质的服务;该工程的建设,是四航局和广州港集团在新时代的又一次精诚合作,也是双方在努力践行广东在新时代再创新局面的实践要求的新征程上,共同推进广州社会经济发展,增强广州航运中心地位,为未来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助力。他强调,四航局将秉承“诚信履约,用心浇注您的满意”的服务理念,如期、优质、高效、出色地完成项目的建设,努力将该工程打造成精品工程、模范工程。
广州港新沙港区11号12号通用泊位及驳船泊位工程施工总工期为30个月,工程内容包括疏浚工程、水工工程(含临时围堰)、陆域形成和道路堆场工程、生产与辅助建筑物工程及给排水、暖通、消防工程等土建的施工。项目将建设2个7万吨级通用泊位,大码头岸线总长522米,驳船码头拟建设4个3千吨级杂货驳船泊位,5个2千吨级集装箱驳船泊位及4个工作船泊位,整体设计年通过能力为1405万吨;除了码头前沿配置高效率的卸船设备,项目还配备了28座粮食筒仓和2座粮食仓库,粮食总仓容达42.8万吨。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广州港在华南地区粮食集散的枢纽地位,为国家南方的粮食安全、稳定居民粮食供应提供有力保障,更好服务粤港澳大湾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四航院,四航局工程部、二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上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