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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湾院与国家海洋局南海规划与环境研究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 2016/03/14 17:23:00
  • 来源:中交四航局
  • 作者:刘颖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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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四航局港湾院与国家海洋局南海规划与环境研究院签订海洋工程研究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前,双方相关负责人进行会谈交流。

本次协议签订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旨在充分利用现有的人力资源,发挥各自优势,在蓝色海湾整治、海域海岛海岸带整治与修复工程、海洋资源开发与保护、涉海工程咨询等领域加强交流与合作。协议双方同意,继续加强在广东、海南与广西市场的交流与合作。

本次协议签订是港湾院进一步深化与国家海洋局南海规划与环境研究院合作的重要举措,标志着双方互利共赢局面的进一步巩固,为后续重大项目的战略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