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航局党委印发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
- 2015/07/21 15:27:00
- 来源:中交四航局
- 作者:孙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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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航局党委印发了《中交四航局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试行)》和《中交四航局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贯彻落实中国交建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要求,推动公司各级党委、纪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试行)》明确,四航局各级党组织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都要履行好自身的责任。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包括:选好用好党员干部、坚决纠正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构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当好廉洁从业的表率等五个方面。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明确,四航局两级纪委要切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业主责,集中精力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主要内容包括:协助公司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和各单位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等四个方面。
该两项《意见》指出,要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通过责任报告、述责述廉、约谈、签字背书、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方式,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解决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领导责任,切实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
四航局党委要求下属各单位认真抓好《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试行)》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的学习贯彻,并结合实际制定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措施。四航局党委还将加强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