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航局建立基层纪委书记定期述职制度
- 2015/07/17 17:33:00
- 来源:中交四航局
- 作者:孙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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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航局党委印发了《中交四航局纪委书记定期述职暂行办法》,并从2015年开始全面施行纪委书记定期述职汇报制度,要求各单位纪委书记必须于每年2月底前向四航局纪委述职。
纪委书记述职内容包括: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四航局党委、纪委工作部署情况;领导班子和成员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廉洁文化建设的情况;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廉洁自律制度情况;组织受理信访举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指导开展效能监察,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等情况;影响公司或本单位形象的重大上访事件、干部作风建设方面重大问题;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媒体、舆论负面信息处置情况;以及其他需要向四航局纪委说明的情况。
纪委书记述职采用当面述职与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纪委书记要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及时有效的原则,向四航局纪委报告本单位上一年纪检监察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