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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航局召开工程结算催款工作会

  • 2015/03/18 14:22:00
  • 来源:中交四航局
  • 作者:施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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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四航局召开工程结算催款工作会,对2014年结算催款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对2015年结算催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四航局总经理李惠明、总会计师梁赟出席,四航局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曾繁龙主持会议。四航局本部及各单位工程结算催款工作人员参加。

李惠明对四航局2014年结算收款工作总体成效以及各级工作人员付出的努力给予肯定,并指出,结算工作是2015年重点工作之一,要长久重视。他要求:各单位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不仅重视工程进度,更要重视项目后面的经济数据;要进一步完善约束机制及考核制度,完善工作体系;要重视过程基础工作,与工程结算有关的支持性资料要及时有效编制,并及时交监理、业主签认;要注意收款风险,定期对重大项目进行梳理,对结算收款不正常的项目及时预警并报上级单位,以便上级单位在权衡各方因素后及早做取舍与决策;要对贷款余额高度警觉,注重企业运营质量,重视占用资金所带来的成本造成的负面影响;结算收款难点项目要逐个突破,坚持不懈、定期、持续进行相关工作;要善用激励措施,对重、大、难的项目要采取激励措施促进项目结算与收款。

曾繁龙指出,2014年结算催款工作取得较好成果,与各级单位加强工作力度、各级结算催款工作人员的辛勤努力分不开。他强调,重视结算催款工作不能停于口头,要落于实处:一要结合本单位情况,完善机制,加大激励;二是分管领导与具体经办人员要到位,要切实有效开展工作;三要做好结算前的策划,加强与合同方沟通,需高层对接的项目一定要做好基础工作;四要加强合同管理意识,合同是项目管理的关键,各级人员尤其是项目经理要真正掌握合同。他要求,2015年要增加保证金(保函)回收考核指标,完善保证金(保函)回收流程;贵广铁路13标项目清概工作至关重要,涉及金额大,所带来的效益明显,各单位要重视清概专业人员投入;海外重大项目结算要提前策划,做好安排;要冷静、理智管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公司权益时,要充分评估各方因素并做好充分准备。

梁赟对四航局催收体系的完整性、工作的规范性给予认同,并指出,收款风险是企业最大风险,催收工作是系统性工作。他强调,在催收工作中,合同为源头,是结算收款第一依据,在签订主合同时要争取合理工程造价及有利的结算支付条款;过程管理要措施到位,项目经理作为过程管理的责任主体,要积极落实合同内价款回收、争取合同外价款回收;在依据充分的前提下,法律方要及时介入;要重视资金使用成本,不应以贷款替代收款;要重视企业资金平衡,积极向业主收款的同时合理进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