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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院再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2015/03/04 10:12:00
  • 来源:中交四航局
  • 作者:周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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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广东省2014年第一、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四航局研究院位列其中。这是2008年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研究院再次获得认定,将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期限三年。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知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可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和市场价值,对吸引地方政府、行业组织为企业提供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有促进作用。

多年来,研究院坚持走自主创新的科研发展道路,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引进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在科研平台建设、科研管理水平、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等方面成绩显著,解决了多项工程技术难题,为项目安全和质量稳步推进提供了技术支持,受到业内专家和广大客户高度评价和一致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