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之窗"规划保留建筑入选广州市历史建筑
- 2015/01/16 09:16:00
- 来源:中交四航局
- 作者:郭文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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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广州之窗”商务港项目规划保留的旧建筑物成功入选广州市历史建筑。
为提升“广州之窗”知名度,打造特征鲜明、功能多元、文化厚重的商务港, “广州之窗”建管处利用广州市历史建筑申报相关政策,积极协调,对旧建筑物认定为历史建筑事项精心策划,征求了相关行业的意见,并根据重点平台项目与“三旧改造”项目的文化遗产保护线索政策,组织相关单位到现场进行了调研与论证,最终成功将交通部第四航务工程局船舶修造厂旧址纳入广州市历史建筑,在修详规批复中成功保留了原规定和承诺需拆除的建筑物。
鉴于此,船舶修造厂相应的旧车间得以成功保留,实现了旧工业建筑的历史传承和活化利用,为“广州之窗”商务港提供了丰富的历史文化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