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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院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2014/10/11 16:12:00
  • 来源:中交四航局
  • 作者:陈善驰 周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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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共同公布了广东省2014年重新认定高新企业名单。四航局研究院继2011年通过重审后,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作为2008年首批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单位,研究院始终坚持“国际知名、国内一流、行业领先的科技型企业”的发展目标,充分利用交通运输部和中国交建科技平台,瞄准行业前沿技术,积极研发并运用至工程项目。此次再度获评高新技术企业,是对研究院企业研发能力、技术水平和科技转化能力的肯定。

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后,每三年重审一次,获评企业需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符合研发投入、高新技术服务占收入比及科技人员占员工总数比等条件。依照国家规定,研究院将继续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的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