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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签订汕头东部经济带二期市政道路合同

  • 2013/11/01 15:49:00
  • 来源:中交四航局
  • 作者:汤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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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公司正式与中国交建汕头东海岸新城项目总经理部签订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河口治理及综合开发项目塔岗围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五合同段施工合同。合同工期暂定1305天。中国交建汕头东海岸新城项目总经理王翔、常务副总经理陈林、副总经理王春林,公司副总经理方丘洚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出席签字仪式。王翔和方丘洚分别代表各自单位在合同上签字。

该项目第五合同段施工范围含片区内滨海大道除沥青混凝土、机电安装、照明、交通安全设施外的所有工程,包括道路(不含软基处理施工监测)、桥涵、雨水、污水、电力通道、电信通道、景观(夜景照明除外)、绿化、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

此次签约,是中国交建对公司汕头东部经济带一期水利工程施工的肯定,也将促进和推动公司进一步参与汕头东海岸新城项目相关工作。签字仪式上,方丘洚感谢中国交建对四航局的信任和肯定。他表示,四航局将紧紧围绕项目整体推进的主线配置资源,抢赶进度,满足项目公司要求,并发挥自身优势,依托项目做好相关科研立项,进一步优化软基处理方案,与中交汕头项目公司和总经理部一起,更好推进该项目施工。

目前,公司参建的塔岗围片区一期水利工程已完成产值10.95亿元,占总合同额的77%。整体施工已入上部结构攻坚和围内吹填冲刺。二期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也已启动,并已完成150米滨海大道场地的平整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