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航局召开2012年期中工程款催收工作会
- 2012/08/15 10:42:00
- 来源:中交四航局
- 作者:施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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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四航局召开2012年期中工程款催收工作会,会议对2012年上半年结算催收工作进行了小结与分析,对2012年下半年结算催收工作进行了部署。四航局总经理孙国强,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曾繁龙出席会议,总经理助理方嘉煊主持会议。
方嘉煊指出,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各项目尤其是海外项目与业主之间的产值确认工作,以保证工程款回收;要注重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变更索赔调差工作,保证基础资料齐备,申报及时,以减少结算纠纷。
曾繁龙要求,各级单位要加大项目进度确认及收款工作力度,以降低应收账款及存货数额;要大力促进项目结算工作,项目结算工作应前移,在项目实施至70%左右即应着手准备项目结算资料并及时与业主商谈;项目经理是项目结算收款关键人员,要加大对项目经理的考核;各级领导要重视项目结算收款工作,相关责任人员有变动时要及时安排新的有效的责任人员;对结算收款有问题的项目要分别对待;对结算收款切实有难度的项目要有针对性的加大奖惩;计划内及计划外的结算收款工作要共同推进。
孙国强对公司各级结算催收工作人员所付出的努力表示了肯定,同时指出,国家紧张的经济形势仍将持续,现金流好坏关系到企业的存亡,要重视收款,保证现金流状况。他要求,催收工作要从合同签订、项目实施、项目结算、尾款回收等环节着手进行,合同签订阶段要重视合同付款条件;项目实施阶段要遵守合约、注重风险防范;项目结算工作非常重要,其前提是要先保证自身责任与义务已按合同履行完成;各级单位主要领导要加强对催收工作的重视,尤其要加大对项目完工后相关结算收款工作的重视度,要使结算催收工作更有序、更有系统性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