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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阿迪帕拉电站项目海工施工三方协议签订

  • 2011/01/10 16:16:00
  • 来源:中交四航局
  • 作者:周欲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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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6日,四航局与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中港公司签订了印尼阿迪帕拉66万千瓦超临界燃煤电站项目海工施工三方合同,合同额约1.02亿美元,合同工期30个月。四航局总经理孙国强、副总经理黄焕谦、李惠明等出席了签字仪式,黄焕谦副总经理与中技公司副总裁单伟、中港公司总工赵玉起代表各方在合同签字。

印尼阿迪帕拉66万千瓦超临界燃煤电站项目海工项目,位于印度尼西亚中爪哇省芝拉扎市区的南岸,项目包括一个专用卸煤码头(1.2 万DWT 的驳船并兼顾3.5 万DWT 散装船)、防波堤工程,港池航道部分疏浚挖泥三大部分。此次协议的签署,将进一步巩固四航局与中港公司、中技公司已建立的友好合作关系,对进一步深化合作、共同提升品牌优势具有重要意义。

中技公司单伟副总裁介绍了中技公司的发展情况,并赞赏四航局在众多的竞争者中,凭着经验丰富、实力雄厚、管理有方而一举中标,相信四航局能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向业主交上满意答卷。中港公司总工赵玉起表示中港公司将与四航局一道,发挥各自优势,实施好项目施工,共同增强中国公司在印尼的影响力,继续扩大市场份额。

孙国强总经理对业主给予四航局的信赖与支持表示感谢,并介绍了四航局在海内外市场的发展历程,强调我方将本着"诚信经营,注重质量,恪守承诺,顾客至上"的经营理念,继续发扬在水工建设的优良传统,一如既往地重视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切实做到精心组织、科学计划和强化执行,确保按合同约定优质、高效地完成项目建设。

当天,中技公司单伟副总裁一行到二公司进行了考察交流,就项目实施相关事宜与二公司总经理龚海进行了会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