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获全国建筑业科技进步与技术创新先进企业称号
- 2010/11/29 15:38:00
- 来源:中交四航局
- 作者:郑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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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航局喜获"十一五"全国建筑业科技进步与技术创新先进企业荣誉称号
吕卫清荣获"十一五"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总工程师荣誉称号
2010年11月25至26日, "十一五"全国建筑业节能减排经验交流大会在北京召开,四航局荣获"十一五"全国建筑业科技进步与技术创新先进企业荣誉称号,成为中国水运行业中唯一获此殊荣的企业,吕卫清荣获"十一五"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总工程师荣誉称号。
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评审的"十一五"全国建筑业科技进步与技术创新先进企业和优秀总工程师,旨在表彰在建筑行业科技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在促进建筑行业科技进步中的积极性,鼓励广大科技人员在推动建筑行业科技创新中发挥重要作用,提高建筑企业管理创新及技术创新能力。
"十一五"期间,四航局高度重视科技进步工作,提出并大力实施科技发展战略,科技进步工作硕果累累。在四航局制定的"十一五"发展规划中明确了科技发展规划、制定了"科技兴企"和"人才强企"的发展战略,组建技术专家库,同时完善配套的科技管理办法及奖励机制,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营造良好科技创新氛围。目前,四航局拥有"水工构造物耐久性技术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 "广东省港口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两个研发平台,组建一个博士后流动站。近年来,在公司的跨越式发展的同时,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建立公司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大创新科技投入,提高公司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保持服务优势、加快技术积累,近年来取得了大量的成果:包括主编行业(省级)技术规范8部,参编19部;国家级工法6项;专利17项(其中6项发明专利),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励24项。
本次评审要求非常严格,申报"科技进步与技术创新先进企业"除要求企业重视科技进步与技术创新和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有健全的科技进步与技术创新管理体系和组织机构外,还要求本企业近五年来至少创建2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或詹天佑奖工程,以及五年来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较大事故以上等级的质量、安全事故等。申报优秀总工程师的个人除要求在企业的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工作中业绩显著,为建筑业企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外,所在企业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本人任职期间所在企业五年来至少获两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两项国家级工法或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一等奖或发明专利等。本次四航局喜获两项荣誉,是对四航局"十一五"期间科技进步与技术创新成绩的肯定、也是对未来科技工作的鼓励和鞭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