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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铲湾一期工程4号、5号泊位通过竣工验收

  • 2009/06/09 20:19:00
  • 来源:中交四航局
  • 作者:黄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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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四航局承建的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一期工程4号、5号泊位顺利通过了由国家交通运输部组织的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被评定优良,自验收之日起正式交付生产使用。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徐祖远、深圳副市长张思平、深圳市交通局局长黄敏、广东省交通厅副厅长杨细平等24家单位领导及3位特邀专家参加了验收。

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一期工程包括3个10万吨级和2个7万吨级集装箱专用泊位、603米深水岸壁以及相应配套设施,码头水工结构均按靠泊15万吨集装箱船设计,设计年吞吐能力250万标准箱。其中,4号、5号泊位为2个10万吨级集装箱专用泊位,岸线总长808.65米,码头配置双40英尺集装箱装卸桥8台,堆场配置30台电动轮胎式龙门起重机以及其它工艺和系统设备,设计年吞吐能力120万标准箱。

深圳港是我国沿海主要港口和国家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枢纽,是华南地区进出口货物的主要中转港和集装箱运输干线港。大铲湾港区作为深圳港的主要集装箱专用港区之一,它的建设提高了深圳港集装箱运输能力,对深圳市和珠江三角洲及至华南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