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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审

  • 2021/01/04 00:00:00
  • 来源:二公司
  • 作者:董宸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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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中央文明委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经过严格复查评审,二公司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审。

二公司成立于1951年,是国家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企业。二公司业务遍布国内20多个省市、10多个国家,目前在建项目74个(海外17个),在岗职工1987人,所建工程获得“鲁班奖”11项、“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6项、国家优质工程金奖1项,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10项、全军优质工程一等奖1项。2011年,二公司获评“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单位每三年评审一次,并对之前获得单位进行复测,实行动态管理。一直以来,二公司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遵守全国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积极探索文明创建制度化常态化模式,推动文明创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坚持“全员参与、常态管理”的文明建设模式,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结合点,以建设“学习型企业”为支撑点,发挥企业优势,因地制宜精准扶贫,大力推进文明建设活动,创新完成了港珠澳大桥、“一带一路”重大项目建设,做到了文明建设工作全覆盖,各项经济指标稳步增长,脱贫攻坚战取得实效,不断丰富了文明单位的工作内涵,实现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均衡协调发展。

此前,二公司还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中央企业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水运工程建设优秀施工企业”、“全国交通企业信用建设先进单位”、“全国交通运输企业文化建设卓越单位”、“全国交通运输企业文化建设卓越单位”、“建国60周年广东省功勋企业”、“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