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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党委四季度书记例会上要求

  • 2005/01/21 15: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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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意见》精神指导我局今后的党建工作

《华南港工报》讯 以学习贯彻中组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主要内容的四季度基层党委书记例会于12月6日召开。局党委沈长林书记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局纪委肖干生书记强调六方面的工作,局党委阮祥发副书记传达中港集团发展战略研讨会精神并作总结讲话。梁卓仁副局长出席了会议。 沈书记在会上归纳、讲解了《意见》的主要精神,并对照我局实际,提出15方面的问题供大家思考、讨论。局企业文化部、组人处、纪委办和工会办的负责同志分别作了专题发言。局属各单位的党委书记畅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大家一致认为,《意见》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对加强我局的党建工作有很大的帮助。会议指出,我局在党组织建设、工作机制、制度建设等方面是比较完善的,而且在班子建设、党建带工建团建、诚信教育和依法治企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荣誉。但对照《意见》的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我们要以《意见》为指针和动力,加强和改进我局的党建工作,并以《意见》为指导,精心策划明年的党建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切实落实《意见》精神。 (局 宣)